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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更好地發(fā)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,支持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費,方便借款人試算可貸款額度,進一步提升公積金服務(wù)滿意度,根據(jù)《運城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》及《運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(guān)于調(diào)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提取、貸款政策的通知》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試算辦法公布如下:
一、借款人月還貸款本息合計不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的60%(家庭月收入以夫妻雙方繳存基數(shù)為準,若職工自愿提供工資證明或收入證明的,予以采納)。
二、貸款年限最長為30年(職工聯(lián)保最長為20年),且貸款到期日不得超過65歲。
三、購買首套商品房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%,購買二套商品房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%,且不超過未付清的房款余額,最高可貸款額度為100萬。
四、自愿繳存者可貸額度按照《運城市個人自愿繳存者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管理辦法(試行)》施行,按照多存多貸、存貸掛鉤的原則確定貸款額度。
五、試算結(jié)果參照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(等額本息)試算表》、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(等額本金)試算表》。
六、本辦法由運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(zé)解釋。
主辦:運城市人民政府 承辦: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政務(wù)服務(wù)便民熱線:123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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